大学生闫啸天掏鸟是什么鸟,闫啸天被判十年冤枉吗?

发布时间:2023-05-12 14:21:01 来源:96845 编 辑:9万精品
大学生闫啸天因涉嫌掏鸟案件而备受争议。这起案件涉及到他和同乡王亚军在2014年7月在河南新乡辉县市高庄乡土楼村先后掏捕了16只小鸟,而这些小鸟都被鉴定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他们将这些珍贵的鸟类卖给了郑州、洛阳和辉县市的买鸟人。2015年5月,河南新乡辉县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闫啸天犯有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并判处他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有关闫啸天被判处如此严厉刑罚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他所掏捕的不是普通鸟类,而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和隼科保护动物。其次,他的行为并非仅仅出于个人的娱乐,而是涉及到商业活动,多次贩卖,可以被视为经营性行为。此外,他掏捕的数量也相当可观,总计16只鸟类。不仅如此,他并非首次进行这样的行为,而是多次掏捕鸟类。此外,他对这些鸟类的保护状况并非一无所知,相反,作为一个专业的掏鸟卖鸟人,在网上交易时能准确地提及这些保护鸟类的名字。

 
这些鸟类大多为幼崽,与普通鸟类在外观上有明显区别,即使对于普通人来说也能轻易辨认。闫啸天在网上以高价出售这些鸟类,每只售价高达800元,这明显表明他对这些鸟类的价值非常清楚。此外,一些被他掏捕的鸟类已经死亡,无法被放生,造成了实质性的危害后果。值得注意的是,闫啸天不仅仅掏捕了被判决认定的这些鸟类,他经常掏捕其他普通鸟类,比如喜鹊,尽管这些鸟类并未被列入犯罪认定范围内。

所以总的来看,闫啸天被关十年一点都不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