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与县委书记谁官大,副市长是通过选举还是任命产生的呢?

发布时间:2024-01-21 12:39:44 来源:96845 编 辑:9万精编
中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我国以华夏文明为源泉,以中华文化为基础,有着悠久的历史,我们的文化渊远流长、博大精深、绚烂多彩。我国遵循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公民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等多项自由权利,每个省每个市每个县都需要有人管理。正所谓官大一级压死人,今天我们就来看看副市长跟县委书记相比,谁的官职更大,以及副市长是如何产生的。

副市长与县委书记谁官大

要论权力大小,由于县委书记即县党委书记,是某个县的党务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具有一定的人事任免权。因此,就这一点来说,他相对于副市长还是有一定优势的。
 
但需注意以下两点:
 
1、市分很多种,有直辖市(省级)、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地级市、副地级市和县级市。县如果是直辖市的县行政待遇一般也是地级市的待遇。

2、如果说那个副市长属于常见的地级市,县委书记也是普通的县,那么地级市的副市长一般是副局级,县委书记只是县处级,副市长职务比县委书记大。不过要看副市长具体分管方向,如果分管一个闲职,那么还是县委书记因为分管全面,实际权力更大一点。



副市长是通过选举还是任命产生的呢?

先来看看地方政府的组成吧。
 
地方各级政府实行省长、市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负责制。
 
1、省、直辖市政府的组成。
 
省、直辖市政府由省长、副省长,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
 
省长、副省长,市长、副市长,由省、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省、直辖市政府领导
人员产生后,应在2个月内由正职领导人员提请省、直辖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并报国务院备案。
 
在省、直辖市人大闭会期间,省长、市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由省、直辖市人大常委会
副省长、副市长中决定代理人选,直到省、直辖市人大下次会议时再进行补选。

在省、直辖市人大闭会期间,副省长、副市长的个别任免由省、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决定。
 
省、直辖市政府的任期每届为5年。
 
2、地级市政府的组成
 
地级市政府由市长、副市长和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
 
市长、副市长由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在市人大闭会期间,副市长的个别任免,由市人大常委会决定。

  
地级市政府的其他组成人员如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的人选,应在市长、副市长产生后的2个月内根据市长的提名,由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并报省、自治区政府备案。
  
地级市政府的任期每届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