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时房屋倒塌震后有赔偿吗?地震时房屋倒塌是否还要按揭还款?

发布时间:2024-04-26 14:31:25 来源:96845 编 辑:9万精编
  地震属于自然灾害,也是无法避免的,而在地震之后往往会造成大量的房屋倒塌,除此之外,还会形成一些危房,总之都已经无法居住,那么在这种情况之下,这些因地震造成的房屋应该由谁来买单,房屋倒塌造成的各种损失应该怎么计算?对于正在还月供期间的房子该如何计算?
 
  地震时房屋倒塌震后有赔偿吗?
 
  根据“物权法”规定,“由于法制建设,拆迁房屋及其他事实,建立或破坏财产权利的行为,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如果倒塌的房屋被拆除,发生这样的事实,这归因标的物的房屋损失,财产也将被淘汰。如果房子可以修复和恢复的房子就可以恢复到正常的使用价值,身份恢复房屋,财产不受损失。相反的,如果修复已经失去了原来的房子的身份,但应认识到,房屋的所有权的损失。


 
  地震是合法的不可抗力的重大自然灾害。根据法律规定,这些受损房屋是难以得到适当的补偿,国家,集体,组织和其他公民没有支付赔偿金义务。然而,政府应“防震减灾法”第41条“当地地震灾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地震破坏,统筹规划,安排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要求,搞好救灾工作的情况和要求。
 

 
 
 
  根据我国“合同法”,标的物的损害,损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交付后由买方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除非另有约定。因此,开发商在交付房屋在地震之前,房屋损坏,损失由开发商承担,交付后的房屋由买家承担。由此产生的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目前,家庭财产保险一般火灾,暴风雨,闪电等承担赔偿事故,地震,海啸等除外。然而,有些风险可以连接到主地震保险。如果地震前的地震保险参保公民,然后在地震中损坏的房屋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
 

 
 
  地震时房屋倒塌是否还要按揭还款?
 
  一场地震摧毁了不少人的幸福家园。不少网友疑惑,如果是正在还月供的房子倒塌了或者成了危房,是否还要继续还月供?如果房子在,人没了,谁来继续还月供?
 
  国晖律师事务所韦用文律师解释,“如果人在房子没了,则根据《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和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房屋按揭贷款合同约定,借款人仍有义务清偿尚未偿还的贷款本息。”也就是说,如果你房子倒了,房子按揭的月供你还得继续还。银行人士解释,贷款是银行和借款人之间的关系,房子是抵押物,是补充。因此,房子没了,也不能以此为理由停止还月供。
 

 
  像这种房子没了,却还要还月供的情况,显然对于失去房子的人来说是雪上加霜。如果之前没有买过相关的财产保险,该如何索赔呢?“房子损毁了,在没有购买任何保险的情况下,只能由房屋所有人自行承担房屋损毁的损失。但从政府救助角度,政府通常会给予受灾群众一定的补偿,使受灾群众得以妥善安置、重建家园。”韦律师解释。
 
  对于人死了房子还在这种情况,韦律师解释,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该房产列入该人的遗产,首先由继承人用该人遗产清偿该人的生前债务(当然包括房屋按揭贷款等债务),但清偿债务以该人遗产实际价值为限,“父债子还”在法律上没有依据,当然对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债务,继承人自愿偿还的,法律也不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