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合同制书记员待遇如何,法院书记员的职责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4-29 11:27:49 来源:96845 编 辑:9万精编
一听到法院吗,我们的脑海中就立刻能够浮现出那神圣而又庄严的地方,我们大家应该都知道,法院是一个非常严肃的场所,在法院有很多的部门,每一个部门有不同的任务分配,书记员就时其中一职,或许很多人认为不管做什么,只要是在法院,那肯定就是非常好的工作,真的是这样吗?我们一起深入的了解一下。
法院合同制书记员待遇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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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地位,是由法律加以规定的。我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四十条及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也都具体明确了书记员的地位和任务。根据这些法律规定,人民法院的书记员具有“书记员”的法定职务,依法参与办案工作的全部过程,履行法定职责、完成法定任务,从而发挥其应有的职能作用。所以,作为法院内部的一种专业人员,书记员在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中是必不可少的。
现状:书记员多为合同工,干两三年走人
“今年省人代会之前,我到区法院、检察院参加座谈会,不少法官向我反映,司法辅助人员流动性太大!”省人大代表、云浮市云城区区长欧皓表示,他想为基层法院的司法辅助人员发声。据欧皓了解到的情况,不少区法院的书记员,往往在工作岗位上做了两三年就辞职走人,流动性实在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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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探究原因,主要还是他们工资待遇不高。不少书记员“诉苦”,他们每个月工资只有3000元左右,工作强度还很大。而且他们属于劳动合同制员工,对于供职机构来说,是“编制以外”的人员,有的福利他们是享受不到的,这也造成了这些司法辅助人员对于供职单位归属感不强的问题。
为全面贯彻落实苏高法﹝2013﹞324号、苏高法﹝2015﹞191号文件及许前飞院长在无锡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切实稳定队伍、提升服务质效,进一步激励现有聘用制书记员参评定级,南长法院党组经过多方协调和专题研究,决定依靠本单位编外用工经费包干的优势,将财力向通过定岗定级考核的合同制书记员倾斜,率先出台合同制书记员工资调整方案,成为全市落实合同制书记员工资待遇最高、涨幅最大的基层法院。目前,已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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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此次工资调整,以机关工勤人员工资80%为基准,实行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津贴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计薪方法,分“三级九等”,从优确定书记员工资待遇。经测算,以第2年聘用制书记员为例,按照新调整工资标准,应发工资4200元;与省法院规定标准比,提高了1056元,提升幅度达33.6%;与定级前相比,工资涨幅达46.6%,另外,年终法院还将对合同制书记员从审判辅助事务、案件记录工作、综合事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考评优秀的工资涨幅可达59.9%。
据悉,此次工资调整,极大地激发了现有聘用书记员的工作热情,技能培训也从过去的“要我学”逐步转变为“我要学”。为打造一支具备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的高素质书记员队伍奠定了良好基础。
看之前,他们的待遇还是一般般,但是每一个省份法院的待遇也是不同的,并且很多的法院也在调整工资待遇问题,相信未来这个职业会有更好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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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书记员的职责是什么
书记员工作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人民法院依法审判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一名书记员,要明确自己的职责。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的规定,书记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一、树立高度的责任感。正确定位,以饱满的激情对待工作,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做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的人。法庭是一个集体,要和谐处理各种关系,对内服从领导,团结同事,对外要谦虚礼待当事人。要积极做事、善于做事、用心做事。准确把握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工作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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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树立配合意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是主角,书记员是配角。每个法官的工作特点,法官庭审思路、语言表述等各有不同,所以书记员除应在开庭审理前阅读案卷材料、熟悉案情外,还应与主审法官沟通,以明确案件的争议焦点及审理重点,认真阅读法官的调查、询问提纲,了解法官对案件重要事实部分发问的意图,区分重点和一般,以作出完整、准确的记录。
三是工作积极主动。庭前对记录的案件做好阅卷,了解案情,分析案情,案情复杂的应多做摘要,掌握案件涉及的时间、地点、人员、金额、专用术语及生字、生词等,为庭审记录做尽量充分的准备。做到心中有事,责任有己,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昂扬的工作斗志,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四是注重理论学习。要掌握本部门工作所需的专业法规,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其次,要在熟悉本部门法的基础上,尽可能地学习其他部门的法律知识,力争做到触类旁通和融会贯通。根据审判实践开展调研工作,对提高自己的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丰富学识知识、锻炼文字表达能力都会有极大的帮助。
书记员的工作实质是审判活动中的辅助工作,它是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司法业务工作。每一位书记员应当明确法律赋予自己崇高而神圣的权利与义务,认真完成工作,保证案件审判的质量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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