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协委员任期是多少年?地方政协委员是怎么产生的?
发布时间:2024-04-30 11:51:44 来源:96845 编 辑:9万精编
对于中国政治制度,很多人都是感到一知半解,其实如果仔细研究的话,就会发现十分简单明了,作为我国的政治机构,政协委员的重要性自然不言而喻。那么在现在制定的章程中,地方政协委员的任期是多久?地方政协委员是怎么产生的?
地方政协委员任期是多少年?
基层党组织每届任期要与同级地方党委相一致。在《条例》的第五条规定,“地级以上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4年;县级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而实际中,市、县地方党委、政府每届任期5年,地方党委、政府的换届又往往带动同级机关人员的大变动。每届任期的不一致、人员变动的不同步导致基层党组织要不就换届频繁,要不就不能正常按时换届。所以,应考虑把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机关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地方党委的任期统一起来,这样将有助于基层党组织更好地开展工作。
按照我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每届任期5年。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 CPPCC - the Chinese People's Political Consultative Conference),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各族人民经过长期的革命斗争,在新中国成立前夕,由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各人民团体、各界爱国人士共同创立的。它根据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对国家大政方针和群众生活的重要问题进行政治协商,并通过建议和批评发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作用。这有利于坚持和改善共产党的领导,又有利于更广泛地联系和团结各阶层群众。
地方政协委员是怎么产生的?
政协章程规定,每届政协全国委员会的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人选,由上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每届政协地方委员会的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人选,由上届地方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也就是说,作为个人参加政协的一级组织,其基本形式是在本人赞成政协章程的前提下,经政协全国委员会或地方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当然,在此之前,还要做许多准备工作,例如,各参加单位提名推荐;与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以及各有关方面反复协商等等。但是,在名单草案产生之后,必须经政协常委会议进行充分的协商讨论,最后表决通过,才能正式作为政协委员。
另外,政协章程还规定,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在本届任期内,经过协商决定,有权根据需要增加或者变更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决定人选。
各级政协委员的任期与所在委员会的任期是一致的。政协全国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县、自治县、不设区的的市和市辖区的地方委员会的委员,每届任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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