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闯红灯被撞后谁的全责?电动车闯红灯会被罚款吗?

发布时间:2024-05-02 18:55:17 来源:96845 编 辑:9万精编
  闯红灯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大原因之一,尤其是在绿灯的最后几秒,司机为了能够过去会加快车速或者闯几秒的红灯,但很多时候正是这几秒钟就会造成重大事故,而近年来主要的闯红灯的却是电动车,电动车现在不算是机动车,因此红绿灯没有限制,因此近年来因电动车造成的事故非常多。
 
  电动车闯红灯被撞后谁的全责?
 
  近几年,电动车成为了部分市民尤其是网络送餐、快递等群体的首选出行工具。但由于个别骑车人不守法出行,且其“静音违法”模式令行人和驾驶人防不胜防,导致各类电动车交通事故频发。也因此,近年来,电动车事故频繁发生。
 
  但是,在很多人的眼中电动车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就一定会是机动车的责任,电动车被撞坏了机动车驾驶人要给他拿钱修车、骑车的伤了机动车驾驶人要给拿钱看伤.......现实中真的是这样嘛?下面让我们来看一起发生在前两天的这样的交通事故。
 
 
  这起交通事故是电动车闯红灯导致被撞,通过视频我们不难看出,事故发生时灰色轿车正在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由南向北正常直行,而与它发生事故的电动车则是由西向东闯红灯并在机动车道内穿行。这是一起非常典型的因为电动车闯红灯而引发的交通事故。所幸由于车速都不快,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经过警方调取事故现场监控视频发现,电动车存在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而这个行为正是引发这起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因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电动车承担这起事故的全部责任。这下妥了,车子被撞坏了要自己修,受伤了也要自己承担医疗费用。
 
  小编再来仔细的和大家说一说这起交通事故的成因。被撞的电动车驾驶人应该是自认为汽车都会躲着他,一路上接连侥幸闪过两辆车后,最后却未能在第三辆车那获得同样的幸运,原因很简单,就是肇事灰色轿车驾驶人的视线被左侧同行的车辆遮挡,形成了视觉盲区,没有看到“铤而走险”的闯红灯电动车,所以事故发生了。
 

 
 
  通过这起交通事故小编想提示那些心里总想着“它不敢撞我”的知法犯法者,他们确实不想撞你,但是总有一些巧合造成的意外,让你追悔莫及。所以,当我们出行时,莫让心中的侥幸心理再作祟,把自己的生命安全寄托在别人的身上,莫不如我们自己遵章守法,将安全掌握在自己手中。
 
  根据交通法规定,电动车驾驶人因未按交通信号灯通行,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交警提醒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戴安全头盔,不抢行、不穿行、不逆行、不随意变道,确保安全。时间可以再等,生命却只有一次,切勿心存侥幸。
 

 
  电动车闯红灯会被罚款吗?
 
  12月28日,记者从南昌市公安交管局获悉,从2017年1月1日开始,南昌将开展全警治乱排堵行动,主要针对机动车乱变道、乱停,非机动车走快车道、闯红灯、违法载人、无牌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
 
  非机动车闯红灯罚款30元
 
  据介绍,南昌市公安交管局对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实现了抓拍功能,设备通过视频识别技术对路口闯红灯的非机动车进行自动抓拍,在数据审核上传后,可采用现场处罚和非现场短信告知两种方式。目前,南昌共有92万辆电动车登记上牌。
 
  据悉,非机动车闯红灯被抓拍后将被罚款30元。
 

 
 
  这些道路开通天网抓拍乱停车
 
  众所周知,开车打手机极易造成交通事故。为此,南昌市公安交管局利用市区部分智能卡口设备,通过视频二次识别技术,对开车打手机的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被抓拍后,将被罚款50元并记2分。
 
  另外,南昌市公安交管局已接入200个天网监控点位用于抓拍车辆乱停,并于28日开通使用,主要在八一大道、叠山路、广场北路、民德路、苏圃路、阳明东路、永外正街、站前西路、北京西路、洪城商圈、洪城路、抚生北路、庐山南大道、凤凰中大道、红谷中大道、丽景路、翠苑路、上海北路、京海路、国泰路、国威路、青山湖大道、南京东路、上海路、北京东路等道路。据悉,违法停车将被罚款150元。
 
  举报12种交通违法行为有奖励
 
  为鼓励市民积极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南昌交警还鼓励市民使用行车记录仪、手机等,拍摄发生在南昌市城区(不含新建区)的12种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实行有奖举报。
 
  1.举报机动车驾乘人员向道路上抛洒物品的(每起奖励20元);
 
  2.举报机动车跨越道路中心黄实线逆向行驶、掉头的(每起奖励50元);
 
  3.举报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穿插等候车辆的(每起奖励50元);
 
  4.举报机动车在已施划禁停黄实线道路的机动车道上停车上下人员或装卸物品的(每起奖励50元);
 
  5.举报机动车违反法律规定在城市快速路应急车道上行驶或停车的(每起奖励50元);
 
  6.举报上道路行驶的工程运输车闯红灯、未悬挂后机动车号牌(临时号牌除外)、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每起奖励200元);
 
  7.举报驾驶无合法手续、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并协助公安交管部门查获的(每起奖励200元);
 

 
 
  8.举报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并协助公安交管部门查获的(每起奖励200元);
 
  9.举报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并协助公安交管部门查获的(每起奖励200元);
 
  10.举报公路客运、旅游客运、校车超员,并协助公安交管部门查获的(每起奖励200元);
 
  11.举报虚构、编造违法事实,买卖驾驶证记分,并协助公安交管部门查获的(每起奖励200元);
 
  12.举报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提供逃逸车辆的车辆号牌、类型、车型或肇事者等有利于逃逸案件侦破的信息,并协助公安交管部门查获肇事者的,视财产损失大小、人员损伤程度轻重及相关情况,予以奖励:财产损失案件(每起奖励100~1000元)、伤人案件(每起奖励200~2000元)、人员死亡案件(每起奖励1000~10000元)。
 
  市民对1~6项应在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后24小时内以视频或图片方式通过南昌交警便民网、乐行南昌微信“随手拍”进行举报;7~12项应在发现后及时向南昌市公安交管局指挥中心通过电话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791-86268399,受理时间:每日8~18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