聋哑人和正常人结婚可以吗?聋哑人和正常人的孩子会遗传吗?

发布时间:2024-05-03 19:15:49 来源:96845 编 辑:9万精编
  聋哑人是一个特别的存在,他们能听懂我们说话,但是却不能跟我们交流,他们想说话,但是却说不出来,聋哑人的世界是安静的,因为他们听不见这个世界的喧嚣。现在法律对聋哑人都有很多的照顾,最大可能的保护聋哑人的合法权益,但是有时候这种保护会变成聋哑人的包袱。
 
  聋哑人和正常人结婚可以吗?
 
  聋哑人和正常人结婚是可以的,但是法律对于聋哑人结婚登记程序要求严格,其目的是为了更好的保护聋哑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而现实中往往成了聋哑人结婚难的阻碍,保护变成了包袱。
 
  温州瑞安聋哑男子小蔡一年多时间跑了6趟民政局登记结婚,都由于“无法表达是否自愿结婚”,没法按照婚姻登记正常程序办理登记结婚。据当地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男方不能表达自愿结婚,因此还怀疑他是“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建议家属带小蔡去做司法鉴定,起码证明小蔡的智力是正常的。
 

 
 
  诚然,工作人员要求如此苛刻,是怕小蔡只是“为了传宗接代”,或者是因“其他原因被胁迫”,按照婚姻登记正常程序没法登记。但是,按照这样的逻辑,即使小蔡能够像健全人一样完整地写出或较为清晰地说出“我想和小梅结婚,我是自愿的”,也仍然不能确定是不是小蔡的真实意思表达,不能排除小蔡被胁迫的可能。因为,这些字完全可以由小梅或小蔡家人突击“培训”完成,而小蔡又不会写出更多的字或说更多的话来进一步表达自己的“自愿”。这几乎是一个封闭性的“死循环”。
 
  我国《婚姻法》、《婚姻登记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聋哑人结婚登记有较常人更严格的程序要求。对于办理结婚登记的聋、哑人,婚姻登记员应当与当事人进行笔谈,笔谈文字材料应登记在册存档。若聋哑人不能书面表达自己的意愿,则要求有能够和聋哑人以及婚姻登记员都可以进行正常交流的有资质的人员(最好是聋哑人的监护人)陪同登记,并将聋哑人的婚姻登记意愿及相关交流情况记录存档。对重度、极重度智力低下,当事人不具有婚姻意识能力的和重型精神病,病情发作期有攻击危害行为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原来又是制度惹的祸。咋听之下,人家按制度办事无可非议,但细想之下,又感到有许多话要说:
 
  法律规定的初衷是为了保护聋哑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从而对其结婚登记有较为严格的规定,但并未对聋哑人表达意愿的方式作出硬性的规定,仍留出了一定空间让工作人员判别,但正是这判别往往成了工作人员阻碍聋哑人结婚的包袱。
 
  事实上,聋哑人有聋哑人的表达方式,在手语、写字、语言之外,他们还可以通过手势、动作、神态等来表达自己,花一点耐心去仔细观察,从其亲属的表现来间接解读其真实意愿等等,也可以获得相应的信息。从人性化的角度来讲,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也多花些时间多想些办法,以更人性的方式对待想结婚的残疾人。否则,推来推去、拖来拖去,就有官僚主义性质的故意刁难之嫌。遗憾的是,我们并没有看到当事相关婚姻登记机关去做这些。相关办事人员仅仅因为和小蔡无法沟通,无法听到小蔡说一句“我想结婚想领证”,就简单地拒绝了小梅和小蔡的结婚登记申请。
 
  残疾人本身就是社会弱势群体,社会理应给与更多的关爱。浙江省瑞安市民政局拒绝残疾情侣领证的做法,既让人看不到关爱残疾人的任何迹象,更让人感受不到一点人间的温暖和人性的温度。这对残疾情侣是办结婚证,是希望婚姻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障,请不要用“按照婚姻登记正常程序是无法办理登记结婚的”来为难残疾情侣,更不要披着合法的外衣,让保护成了令人寒心的包袱。
 

 
 
  聋哑人和正常人的孩子会遗传吗?
 
  聋哑有隔代遗传的可能.关键看他的父母是先天还是后天的,如果是先天的,有隔代遗传的可能.一般说聋哑人可分二种:一种是先天性聋哑,一种是后天性聋哑.聋哑人的孩子不一定聋哑,聋哑人是否生聋哑儿取决于其本身的致病原因.
 
  先天性聋哑又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由于孕妇在怀孕早期接受X线照射、病毒感染、服用致畸药物等环境因素造成的,这种聋哑通常是不遗传的.后天聋哑是婴儿出生后由于传染病、药物等各种外因造成的,也是不会遗传的.
 
  另一种是遗传性的,一般属于常染色体隐性遗传,亦有显性遗传的,其遗传方式有以下三种:1、父母表型均正常,但都带有聋哑致病基因,父母的致聋哑基因都传给了下一代,就会生一个聋哑儿.如父母之一是聋哑基因携带者,不聋哑,则下一代也有可能是一个聋哑基因携带者,不聋哑.2、父母均为先天遗传性聋哑,则所生的孩子均聋哑,不分男女性别.这种情况是不允许生育的.3、父母之一是先天遗传性聋哑,所生的孩子中,二分之一可能是患儿,二分之一可能是正常孩子,这是按照遗传规律推算的.
 

 
 
  1 常染色体显性遗传。
 
  若父母一方患病,其患病方为杂合子,子女有1/2的机率获病;患病方为纯合子,子女百分百获病;若父母均为聋哑人,且均为杂合子,则子女有3/4机率患病,1/4为正常人。但若子女未获病,则子女的后代也不会再获病,因此时其子女体内,已无获病基因。
 
  2 常染色体隐性遗传。
 
  假设父母表型均正常,但都带有聋哑致病基因且都传给了下一代,就会生一个聋哑儿,机率为1/4;但若只有一方将聋哑基因传给了下一代,则后代将成为聋哑基因携带者并不致病,机率为1/2;若都未将致病基因传下,则后代无致病基因为健康人,机率也为1/4。
 

 
 
  若父母均为先天遗传性聋哑,且系等位基因,则所生的孩子均聋哑,不分男女性别。这种情况是不允许生育的。
 
  若父母之一是先天遗传性聋哑,所生的孩子中,均为正常孩子(但是为聋哑基因携带者),这是按照遗传规律推算的。
 
  若父母一方为聋哑基因携带者,则子女也均不患病,只是其中有1/2机率可能成为聋哑基因携带者,另1/2机率成为无聋哑基因的正常者。
 
  实际情况中子女患病的较之理论值更少。比如:因为聋哑患者由于难觅对象经常与聋哑人结婚,如果大部分为常染色体隐性遗传来估计,他们的子女应全部为聋哑患者,但实际调查结果约70%子女不发病,这是由于大多数父母携带者的是非等位隐性基因,因而出现双重杂合子而不发病的现象。
 
  3 X连锁(性染色体连锁)遗传者与多基因遗传。
 
  X连锁遗传罕见(2%以下),通常都是女性遗传不发病(除非为纯合子),男性发病,女性纯合子更为罕见,而且其子必然获病。既然咨询者提供的资料其母亲为聋哑者,又说明其哥哥为正常人,可以排除X连锁遗传。至于多基因遗传是不能简单的分析的,通常来说,只要双方均为正常人,后代一般来说也应该为正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