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打架纠纷怎么妥善解决?法院判决邻里打架纠纷
发布时间:2024-05-04 16:03:07 来源:96845 编 辑:9万精编
俗话说的好,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的相互交往占据着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部分,所以如何和邻居相处是人们需要慎重对待的问题,当然在日常生活中邻里必然会有摩擦,甚至会发展到打架的地步,那么邻里打架纠纷该如何解决?
邻里打架纠纷怎么妥善解决?
邻居之间打架纠纷,如果造成轻微伤以下的伤害,是治安案件;如果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涉嫌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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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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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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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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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邻里打架纠纷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乡里乡亲,本应互相帮助,相互照应,但却因一条排水沟,让两家人水火不容。近日,陆川县人民法院清湖法庭审理了一起因排水沟而引起的侵害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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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李某诉称,原告与被告系相邻关系,关系一直不错,房子也相互挨着。在今年,被告为排水,就重新开了一条排水沟,原告家正好处于排水沟的下游,水沟里的水往下流时都会冲击到原告房子的地基,威胁到了原告的房子。2015年3月7日下午,在村委会调处时,三被告态度嚣张,言语激烈,因而双方发生了争执。在争执过程中,原告遭到三被告殴打,造成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原告在卫生院治疗9天,医疗费共计2692.5元。原告请求被告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共计4546.5元。
三被告辩称,双方因排水沟发生争执是事实,但争吵的前提是原告拿东西堵住了自己的水沟,不让被告通过水沟排水。在调解中原告态度也不好,出言不逊,被告并没有殴打原告,而是双方扭打在一起,没有打伤原告,不同意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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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查明,双方因排水沟发生纠纷,2015年3月7日,请求村委会进行调处。在调处过程中,双方发生争执,三被告即冲上去对原告拳打脚踢,将原告打倒在地,致使原告右额面血肿、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法院认为,三被告殴打原告致伤的行为,已侵害了原告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原告提出的赔偿标数额,除伙食补助费高于相应标准外,其余的请求数额均符合标准,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法官温馨提示,邻里间理应相互照应,为彼此生产生活提供相应的支持,这既是人情的需要,也是法律的要求。遇事不应斤斤计较,冲动行事,要心平气和,依法办事,不可做出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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