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16名游客不文明行为黑名单,游客黑名单制度存在缺陷
发布时间:2024-05-04 18:11:07 来源:96845 编 辑:9万精编
据国家旅游局出台的行业规范规定,若游客违反了六大“不文明行为”,严重者将被纳入记录,有可能影响信贷、出国等。
游客黑名单制度存在缺陷:
游客“黑名单”制度实施,其目的是减少不文明旅游行为的发生,但也是还有很多细化的余地。最大的疑问是,1名不文明游客被拉入“黑名单”10年,这个限度是怎么做出的?
《办法》中规定,“视游客不文明行为情节,‘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为一至两年”。这样看来,公布的黑名单中长达10年的处罚期限与规定显然是自相矛盾。
这说明旅游“黑名单”制度并不完善——它是怎么制定的、什么样的行为会招致多长时间的惩罚、处罚依据是什么?这些都缺乏透明度,也会导致游客遵守起来存在盲区。另外,如果各地有自己的“黑名单”制度,也该和国家旅游局的管理办法统一,并且明确告知游客。以一种不规范去管理其他的不规范,显然是不合适的。
另一个缺陷,产生于执行的环节之中。金融机构“黑名单”,可以限制对方的贷款、信用卡等业务;航空公司“黑名单”,可以拒绝对方购买机票或登机。旅游系统的“黑名单”怎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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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媒体认为,“黑名单”上的游客无法报名参加旅游团,也许会影响旅游出境。但这个人单独出行行不行?不以旅游名义出行行不行?不乘飞机乘火车或汽车出行行不行?进入景点时,没有人会查验身份证,那么又如何实行对其的限制?
这样的疑问很多。如果“黑名单”仅仅限于媒体曝光,其影响力就会有限,告诫力也会受到损害。
“黑名单”应该是一项严肃的制度,不能停留在让大家“解解气”这个层面上。它应该更为细致地对游客行为作出规范,更加细致地列出年限,如果必要,还应该走立法程序。全国的旅游“黑名单”制度应该统一、规范起来。
一句话,它的告诫力来自明白,来自透明,来自执行力更强。只有这样,才能加速促进出游文明。严肃、透明、执行力,这些标准是旅游管理部门进一步细化规则时该努力的方向。
全国16名游客不文明行为黑名单: 16、档案号20150016号 施骜,女,户籍所在地:四川。 不文明行为事由:该游客2015年10月14日参加四川上航假期国际旅行社组织的赴柬埔寨旅游,10月19日,乘坐柬埔寨吴哥航空公司K6989航班从柬埔寨暹粒返回成都,登机后即将座椅靠背向后调整,后排游客提示后仍拒绝调直。后排乘客入座时碰到其头发,继而引发口头争执、辱骂和推搡,经空乘人员和随团领队劝阻无效。机长认为其影响航空运输安全,拒绝其继续搭乘并通知地勤安保人员将其强行带离。事件造成航班非正常延误约1小时。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经“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评审委员会”认定,将该名游客列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自2015年12月16日至2017年12月15日。 15、档案号20150015号 高自祥,男,户籍所在地:四川。 不文明行为事由:该游客2015年10月14日参加四川上航假期国际旅行社组织的赴柬埔寨旅游,10月19日,乘坐柬埔寨吴哥航空公司K6989航班从柬埔寨暹粒返回成都。登机后,前排乘客将座椅靠背向后调整,该游客入座时碰到前排乘客头发,继而引发口头争执、辱骂和推搡,经空乘人员和随团领队劝阻无效。机长认为其影响航空运输安全,拒绝其继续搭乘并通知地勤安保人员将其强行带离。事件造成航班非正常延误约1小时。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经“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评审委员会”认定,将该名游客列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自2015年12月16日至2016年12月15日。 14、档案号20150014号 袁秀芬,女,户籍所在地:四川。 不文明行为事由:该游客2015年10月14日参加四川上航假期国际旅行社组织的赴柬埔寨旅游,10月19日,与丈夫乘坐柬埔寨吴哥航空公司K6989航班从柬埔寨暹粒返回成都。登机后,前排乘客将座椅靠背向后调整,其丈夫入座时碰到前排乘客头发,继而引发口头争执、辱骂和推搡。该游客与其丈夫一起参与这一过程。经空乘人员和随团领队劝阻无效。机长认为其影响航空运输安全,拒绝其继续搭乘并通知地勤安保人员将其强行带离。事件造成航班非正常延误约1小时。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经“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评审委员会”认定,将该名游客列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自2015年12月16日至2016年12月15日。 13、档案号20150013号 荣嘉欣,男,户籍所在地:上海。 不文明行为事由:该游客与妻子于2015年9月25日从上海抵达日本札幌拟赴冲绳旅行。9月26日晚10时,夫妻二人在札幌入住酒店附近的罗森便利店购物,因妻子在付款前即撕开包装食用,遭到店员制止,并被告知不得在店内进食。该游客认为店员有辱其妻,随即挥拳殴打店员,导致该店员鼻子和脸受伤。店员报警后,当地警察赶到现场,以现行犯罪名拘捕了这对夫妇。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经“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评审委员会”认定,将该名游客列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自2015年12月16日至2018年12月15日。 12、档案号20150012号 黄建魁,男,户籍所在地:湖南。 不文明行为事由:该游客于2015年8月23日参加成都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的赴都江堰青城山一日游团队,合同中不含其小孩门票费用。因其小孩身高超过1.2米,景区工作人员要求购票,该游客因此与随团导游发生争执,并将手中茶杯砸向导游头部,造成导游头部受伤。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认定该游客负有全部责任。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经“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评审委员会”认定,将该名游客列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自2015年12月16日至2017年12月15日。 ![]() 11、档案号20150011号 肖燕 女 四川人 不文明行为事由:该游客参加由重庆汇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的赴泰国旅游团,该旅行团原定于2015年9月4日(后延迟至9月5日)返回重庆。在航班延误期间,肖燕拒绝听从领队劝阻,煽动游客对抗泰国警方执行公务行为,散布警方打人等不实信息,以拒绝登机要挟赔偿,干扰泰国曼谷机场工作人员及领队履行职务,辱骂领队及同行其他配合工作的游客,并最终擅自脱离团队,未随团返回。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将该名游客列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自2015年9月11日至2018年9月10日。 10、档案号20150010号 刘鹏,男,四川人。 不文明行为事由:该游客参加由重庆汇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的赴泰国旅游团,该旅行团原定于2015年9月4日(后延迟至9月5日)返回重庆。在航班延误期间,刘鹏拒绝听从领队劝阻,以维权名义用机场登机口广播煽动游客,以拒绝登机要挟赔偿,散布泰方扣留护照等不实信息,干扰泰国曼谷机场工作人员及领队履行职务,辱骂领队及同行其他配合工作的游客,并最终擅自脱离团队,未随团返回。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将该名游客列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自2015年9月11日至2018年9月10日。 9、档案号20150009号 赖素芳,女,重庆人。 不文明行为事由:该游客参加由重庆宏金龙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的赴泰国旅游团,该旅行团原定于2015年9月4日(后延迟至9月5日)返回重庆。在航班延误期间,赖素芬拒绝听从领队劝阻,散布泰方扣留护照等不实信息,干扰当地警方及泰国曼谷机场工作人员履行职务,并最终擅自脱离团队,未随团返回。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将该名游客列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自2015年9月11日至2017年9月10日。 8、档案号20150008号 王海燕,女,重庆人。 不文明行为事由:该游客参加由重庆大新华运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的赴泰国旅游团,该旅行团原定于2015年9月4日(后延迟至9月5日)返回重庆。在航班延误期间,王海燕拒绝听从领队劝阻,散布泰方扣留护照等不实信息,干扰泰国曼谷机场工作人员及领队履行职务,辱骂领队及同行其他配合工作的游客,并最终擅自脱离团队,未随团返回。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将该名游客列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自2015年9月11日至2018年9月10日。 7、档案号:20150007号 唐代东,男,四川人 不文明行为事由:2015年5月,该游客在青海某景区游览时,攀爬主题雕像照相,并将照片在网络上传播,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将该名游客列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自2015年8月17日至2018年8月16日。 6、档案号:20150006号 华玉敏,女。 不文明行为事由:2015年4月,该游客乘坐大连至深圳ZH9724航班,在飞机上因调整座椅问题与他人发生争吵、打闹,因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日。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将其列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自2015年8月17日至2017年8月16日。 5、档案号:20150005号 王玉珏,女,辽宁人。 不文明行为事由:2015年4月,该游客乘坐大连至深圳ZH9724航班,在飞机上因调整座椅问题与他人发生争吵、打闹,因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日。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将其列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自2015年8月17日至2017年8月16日。 4、档案号:20150004号 李文春,男,陕西人。 不文明行为事由:2015年五一假期前夕,在吴起县胜利山景区内,李文春攀爬红军雕塑照相,被其他游客拍照记录后在网上传出,引起公众广泛谴责,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将该名游客列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自2015年5月4日至2025年5月3日。 3、档案号:20150003号 周跃,男,北京人。 不文明行为事由:该游客在2015年1月10日凌晨,由昆明飞往北京的MU2036航班上,强行打开飞机41L、42L座位旁两道应急舱门, 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他的违法行为予以治安拘留15日处罚。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将该名游客列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自2015年3月24日至2017年3月23日。 2、档案号:20150002号 王声,男,江苏人。 不文明行为事由:该游客在南京参加了由中国康辉南京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组织赴泰团队游,该旅游团于2014年12月11日晚乘坐泰国亚洲航空公司FD9101由曼谷飞往南京。登机后,该游客要求空服人员将他与同伴的座位调换到一起,虽经调换,但耽搁时间较长,引起两人不满。就餐时,因其同伴与空服人员发生争执,该游客与空服人员激烈争吵,并谩骂、恐吓和威胁。因事态危害航空安全,机组决定飞机中途返航。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将该名游客列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自2015年3月24日至2017年3月23日。 1、档案号:20150001号 张艳,女,安徽人。 不文明行为事由:该游客在南京参加了由中国康辉南京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组织赴泰团队游,该旅游团于2014年12月11日晚乘坐泰国亚洲航空公司FD9101由曼谷飞往南京。登机后,该游客要求空服人员将她与同伴的座位调换到一起,虽经调换,但耽搁时间较长,引起两人不满。就餐时,该游客要求空服人员提供热水,被告知热水需要收费,造成该游客不悦,与空服人员发生言语冲突,随即将热水泼向空服人员,并激烈争吵、谩骂、恐吓和威胁。因事态危害航空安全,机组决定飞机中途返航,落地后该游客被泰国警方带走。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将该名游客列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自2015年3月24日至2017年3月23日。 |